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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气象从商记:要睁“天眼”闭“钱眼” 2012-08-05

气象从商记:要睁“天眼”闭“钱眼”
文/交广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首席专家谭小芳

 

前言:

天气信息原本是公共资源,但由于授权、许可性收费,气象部门走上了“商途”。移动中层员工透露,气象部门每年从运营商的分成收入有几亿元。除了运营商,中国气象局还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上获得丰厚营收。面对这些丰厚收入,气象部门在“公益”与“商业”之间的角色,开始模糊不清。

一场61年一遇的暴雨,不仅将北京市公共设施的脆弱性暴露无遗,亦将未向全体市民发布短信预警的气象台,推到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民众在事后的追踪报道中得知,在21日暴雨预警期间,北京市气象局只定向发送了140万人次短信,绝大多数市民都未接受到异常气象短信预警,这亦是暴雨造成诸多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之一。

当广大开发者和互联网巨头还在为如何才能在移动互联网平台找到一个好的商业模式苦苦寻觅时,气象部门的“商业化”探索倒可以看做是一个榜样。只是,这个“榜样”真的值得敬仰和借鉴吗?当一个提供公益性服务的机构披上了商业化运作的华丽外衣,它还能为民众带去多少“单纯”的服务?当利益与公益狭路相逢时,它该如何选择?太多的不确定性以及公益和利益间的摇摆不定,最终损害的还是公众的利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走过十几个年头,如今正朝移动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蓬勃发展,而在本报前期所做的移动互联网系列报道中,已提出观点认为,无论是移动互联网、车联网,还是物联网,最终都要走向民生——更加关注民生和便民类应用。我们无法想象,在这个前提下,如果气象等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部门都来搞所谓的“商业化”运作,届时的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将呈现出怎样的一种状态?

著名领导力培训专家谭小芳(www.tanxiaofang.com)老师认为,气象部门脱去纯公益性的外衣,披上商业化运作的华丽包装,将公共气象资源变成一门赚钱的生意来做,自然会遇到利益与公益之间的冲突。可想而知,北京市气象局所发布的140万人次预警短信,正是其与运营商共同合作分成的商业产品。气象部门向看得见的利益低头,却忽视了短信预警对于广大市民的重要性,而与异常气象或将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商业短信分成的利润只是蝇头小利罢了。

气象信息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公众有知晓的权利和无偿使用的权利。收费其实是剥夺了公众这一系列的合法权益。虽然运营商表示公益信息是免费的。但公益信息的定义又在哪里呢?难道只有公共应急信息才是所谓的可以被免费发布的公益信息?公众个体对信息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只要是气象信息,每个人都有权无偿使用对自己有利的那一部分信息,大到一些灾害的预警信息,小到天气的温度、湿度等,都有不同的人在关注。

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发生的频率毕竟是少数,在日常生活中,公众需要的更多是一些微小的天气信息。例如根据天气是否晴朗来决定第二天的出行计划等。如果因为有偿使用信息的问题导致这些公众无法知晓这些天气信息,那么公众的日常生活就会被扰乱,公众利益也就受到了侵害。

再来看商业气象信息的使用问题。“在商业环节,气象局与运营商之间的天气信息接口是开放的。一旦接口接入,天气预报信息就不再层层审核,可以时时更新。”这样一种商业化程序其实也隐藏着风险。首先,如果有人利用这样的不需要审核的开放信息接口发布虚假天气信息,可能会影响公众日常生活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其次,时效性是信息的显著特点之一,有时候,信息价值的大小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信息的新鲜度,过时的信息不在有使用的价值,在此种情况下,一旦运营商与气象部门发生矛盾,影响了信息的及时发布,也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况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气象部门每年从运营商那得到的分成达到几亿元,这笔巨额收益用在了哪里也需要公开化,透明化。如果此款项完全用于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那么气象部门在如此雄厚的财力支持下,就应该拿出点成果来,做出更加精准的天气预测,减少灾害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如果挪作他用,也应该公布账目明细,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实现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不仅需要气象部门投入相当人力,做大量的工作,更需占用通信运营商的商业频谱资源,而无论是气象信息发布系统的建立与维护,抑或是通信资源的占用,其实无不需要支付成本。看来,公众想要获得气象信息服务,至少得对这些成本照单全收才是。

不过,气象信息发布有运营的成本,却并非将其商业化,并把公众当作收费客户的理由。某种程度上,对于类似北京暴雨与广东台风这类极端气象,能否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发布给公众,其实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能否及时得到庇护和保全。如此性命攸关的信息,假如非得交了钱才能获得,不交钱的只有听天由命的份,如此将生命分出贵贱,恐怕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谭小芳老师指出,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各国气象服务管理气质以及公司气象部门的关系不同,但气象服务的商业化非常普遍,只是类型不一。比如英国、德国等国家,公共气象部门既提供公益性服务,也提供商业性有偿服务,同时允许私营公司从事商业性气象服务。

在澳大利亚,气象局同时提供免费的公益性气象服务、成本补偿性收费气象服务和按商业化运作的特殊气象服务,其中第三类服务由隶属气象局的特殊服务体提供。一般在提供商业性气象服务的国家里,关于气象的公益服务、政府决策服务和商业性服务的界限很清楚,国家公共气象部门负责公益服务、决策服务,而商业性服务部门负责为某些特殊用户提供有偿性服务,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行。

从公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看,专业化、多元化的气象服务提供是大势所趋,气象探测、通信等科技的进步,使得满足不同主体的不同气象服务需求成为可能,因此,气象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宽,部门领域和市场的气象服务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无可厚非。

谭小芳老师认为,实际生活中,除了为政府防灾和公众日常生活提供公益性的信息保障外,气象服务开始提供承担较多的个性化、专业化的职能,由此,这一服务也就具有了私人性、商业性的特点,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比如航空公司、机场等往往对气象服务有着更高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既能让气象服务更加多元化,可以推进气象信息加工、处理等技术和相关服务在需求和竞争中快速提升,也可以增加气象部门的收入,反过来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性服务。

越是与生命安全攸关的重大信息,其获取与发布的成本的确可能越高,但简单的商业化并对这类信息标价出售,却并不恰当。既然预防突发灾害本身是公共部门不容推卸的基本职能,相关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其实没有“不见钱”便“知险不发”、“见死不救”的道理,确保气象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的发布给所有需要且本该享有知情权的公众,无疑才是应有的承诺。

从服务社会与公众的角度来说,不但气象信息的“买卖”要早日叫停,还要让气象部门反思,在投入大量财政支出的气象事业领域,到底为公众做了哪些服务?现有的服务是否称职?以气象信息发布的现状来看,除去涉嫌“卖给”通讯运营商和媒体的气象预报以外,气象部门自身的发布渠道建设极其薄弱,公众生产生活领域能够享受到的气象服务屈指可数,这与财政的投入和公众的需求明显不匹配。气象部门还是赶紧从“钱眼”里撤身出来,把更多精力放在炼出精确监测气象的“天眼”上,把更多精力放在为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预警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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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老师助理:13733187876 官网www.jungl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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